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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中心组(扩大)学习《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》



作者:     点击数:     更新时间:2014年11月13日 16:32 

1112日上午,我校在逸夫图书馆二楼会议室党委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,集体学习中央办公厅《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》座谈会。校领导郑邦山、赵卫东、鲁俊生、纪多辙、朱登潮、杨新新、姚远峰、魏光峰、张建国、王新全、郑俊丽,各职能部门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学习。校党委书记郑邦山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
座谈会上,党委副书记鲁俊生领学了《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院长赵卫东、党委副书记纪多辙结合学习《实施意见》的体会分别作了发言。

郑邦山作总结讲话。他说,中央办公厅印发《实施意见》,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、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、促进高校科学发展的一件大事。《实施意见》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,《实施意见》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,《实施意见》是科学民主依法治校的根本依据。

郑邦山指出,《实施意见》中强调了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,全面领导学校工作。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必须牢固确立党委在高校的领导核心地位,充分发挥好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,坚持党要管方向、管全局、管干部、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,准确把握党委的职责定位,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的内容和途径。郑邦山强调,党委在基本职能上要突出“六抓”,即抓方向、抓大事、抓改革、抓班子、抓环境、抓学习;在工作方法上要做到“六大”,即大局领、大道立、大事提、大会促、大家帮、大伙干;在带班子上,党委书记要做到五个要求,即公、真、容、放、严。

最后,郑邦山指出,《实施意见》的出台意义重大,全校上下要认真学习,按照《实施意见》对全校各种规章制度和办法进行对照检查,把贯彻《实施意见》与教育实践活动联系起来,与提高治校能力联系起来,促使学校科学民主依法治校水平持续提升,把学校事业不断推向前进,以科学发展的实效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做出新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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