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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师范学院公文版头适用范围及发文字号管理办法



作者:     点击数:     更新时间:2023年07月15日 09:47 

   
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文管理工作,精简文件种类,减少文件数量,规范发文字号,提高发文办理的规范化水平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 一、文件格式版头及适用范围

    1.《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》和《安阳师范学院文件》版头分别用于:(1)贯彻落实上级党委、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,转发上级重要文件,制发实施意见;(2)对学校长远工作或一个时期全局性工作做出的工作安排;(3)公布学校重大改革发展规划、方案;(4)印发重要规章制度;(5)印发学校年度工作计划;(6)印发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的决定;(7)公布机构设置及调整、人事任免、职称聘任等重要事项。

    2.《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》和《安阳师范学院》版头分别用于:(1)向上级机关请示、报告工作,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,向不相隶属的机关或单位询问、商洽、答复、请求批准有关事项等;(2)公布表彰、奖惩等事项;(3)公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及调整;(4)发布重要工作安排、重要会议、重要活动的通知;(5)批复下级单位的请示;(6)印发或转发非建制性机构的工作安排。

    3.《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》和《安阳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》版头主要用于:(1)印发一般性制度;(2)就某项全校性重要工作做出安排或通报;(3)转发职能部门、直属单位有关全校性重要工作的安排意见。

    4.《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》和《安阳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》版头主要用于:(1)印发学校领导在校内重要会议上的讲话;(2)发布工作安排;(3)通知会议、活动等事项;(4)印发会议决议、会议纪要。

    5.《中共安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》、《安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》、《共青团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》版头分别用于:(1)纪委、工会、团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传达贯彻上级机关和校党委、校行政的决策部署;(2)转发上级主管机关的文件;(3)公布年度工作计划;(4)印发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性工作制度(印发前须报党委批准);(5)发布重要会议、活动通知;(6)安排部署本系统内的重要工作事项;(7)根据职责权限批复下级组织的请示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发文字号

   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、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。学校文件的发文字号主要有以下12种。

    1. 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…………院党发〔〕号

    2. 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………………院党文〔〕号

    3. 安阳师范学院文件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院政发〔〕号

    4. 安阳师范学院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院政文〔〕号

    5. 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…党办发〔〕号

    6. 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………党办文〔〕号

    7. 安阳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…………院办发〔〕号

    8. 安阳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………………院办文〔〕号

    9. 中共安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……院纪〔〕号

    10. 安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………… 院工〔〕号

    11. 共青团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……… 院团〔〕号

    12. 安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…院文明〔〕号

上一条:安阳师范学院会议管理与会风建设暂行规定

下一条: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实施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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